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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放弃房屋继承权并办了公证现在反悔了行吗

遗产继承 2023-07-11 17:49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办理公证后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您跟继承人沟通,获得其同意,对方愿意向您分割部分也是可以的。
  • *你好!只要不是在胁迫下放弃的就不可以反悔
  • 你好,如果遗产分割了不能反悔,
  • 您好,您遇到了什么法律纠纷呢
  • 那没有办法了,只能协商处理。
  • 您可以详细叙述一下您的情况
  • 请问被继承人现在还在世吗?
  • 您好,您能详细的说一下嘛
  • 法律分析:这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1、从法理的角度讲,法定继承人的弃权声明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其弃权的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其他继承人就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了,只存在撤回而不存在撤销的问题,而能否撤回的前提是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到达其他继承人。
    2、该公证书能否撤销的关键就转化为该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到达其他继承人。同时,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的,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如果公证书的内容违法的,当事人能够向公证机构申请更正或撤销。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能够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法律分析:不能。 经过公证的放弃房产继承权,或者将房产进行其他处分的,已经公证的话,是产生效力的,不能反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 你好,具体情况请详细说明下
  • 您好,经过公证的放弃房产继承权,如果房产已经处理,无法反悔了;房产没有处理的前或诉讼中反悔的,由法院判决。当事人一旦放弃了遗产的继承,并有相关的公证证明,那么就不能进行反悔,这是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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