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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向我借了二万元,有四年时间了,现电话联系不上,但我有字据借条,请问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7-12 13:5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可以进行起诉,建议用强制力让其还款
  • 可以起诉追回的,详细沟通下YY
  • 你好,借条上有写明身份证号码吗
  • 可以先发信息,然后必须要起诉
  • 欠钱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借款人可以依法依法收集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然后书写起诉状,以欠款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起诉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你好,无论跟谁借款,肯定都是要还钱的呢。你不还钱的话,对方肯定会联系你让你还钱,要是你一直不理会,那么对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下判决后你也不还钱,那法院会把你列入黑名单里,还会限制你高消费。为了这么一点钱不值当,建议跟对方协商处理,也可以跟对方沟通分期付款之类的。
  • 借钱不还既可以走诉讼途径,也可以走非诉途径。债权人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重新确定还款时间,可以允许债务人分期还款,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向法院起诉需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明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还钱的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好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到法院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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