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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的小孩现在读初中一年级,一天下午放学回家后在家吃完中饭,一个同班同学邀他去以前所在的小学去玩,因以前我朋友的小孩和现读小四的学生有点过节,具体是借了那个学生15元钱没有还。到达学校后那个读四年纪的学生发现我朋友的孩子来到了学校,于是他通知了他的家人,他的爸爸和哥哥来到了学校没有问一点情况就对我朋友的孩子和他的同伴进行殴打,学校并没有过多阻止而是上他们走出校门,走出校门后他哥哥又叫来了社会上的人共四台车十几个人,于是把他们两个带到了一个人烟稀少的山上继续对他们两个进行殴打,并且逼问他们两个是怎么认识那个四年级学生的,他们两个说了,于是他的爸爸和哥哥等就押着我朋友的孩子和他的同伴去找另外一个同学,等找到以后有把他们三人带到以前的哪个山上进行殴打逼问。。。。。后我们报了案通过医院检查他们三个只有我朋友孩子的伤最严重,导致了颅内出血,后通过了法医坚定构成了轻伤,现凶手以被工安刑拘了,小孩现在医院对方只交了少部分医药费,我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他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方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如果通过公安调解他该得到怎样合法保护

刑事辩护 2012-04-28 09: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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