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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债务追讨 2023-07-14 15:4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解除财产保全的相关法条新《民事诉讼法》:第101条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你好,我们这里咨询问题是免费的
  • 你好,说下你具体的情况
  • 法律分析:可以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况有:
    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3、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
    4、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
    5、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解除的情形有:
    (一)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等
  • 可以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况有:
    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3、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
    4、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
    5、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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