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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师 您好!父母遗留的一套房子为房改房,为父母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登记在父亲一人名下,母亲于2001年过世未留遗嘱,现父亲于本月过世留遗嘱将房产全部留给未成年的非婚生子,现孩子的妈妈作为监护人预将房产卖掉变现,请问她仅凭房产证和遗嘱是否可以办理产权变更?如她不配合我提供办理材料我如何才能进行房屋确权?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谢谢解答

遗产继承 2023-07-12 11: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亲只能将他人的财产立遗嘱的。

  • 进行房产变更。
    1、首先带着女儿和去世母亲的身份证去房管局。
    2、向房管局进行报备,说明母亲去世的情况,要求去掉母亲的名字。
    3、等待去除完成后房产证只会显示女儿自己的名字,就可以正常售卖。
  • 需要先变更,再进行出售。也可以在出售时,通过公证或者第三方中介协助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几点:
    第一,公产房只能变更承租人,不能出售;
    第二,私产房可以出售,但是需要原房屋所有人的继承人全部认可才能进行出售。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有一半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父母子女及配偶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房产为过世者个人财产,则全部作为遗产分配,按照顺位继承分配。如有遗嘱,遗产优先尊重遗嘱分配)
  • 仅凭遗嘱和房产证不能办理产权变更。建议您通过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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