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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2022年8月8日应聘到许昌韵河家园(私人企业:),从事技术管理工作,9月9日中秋节前一天回家,,期间我问过老板,啥时候工地开始,老板说让等一下,9月15日接老板通知去许昌市襄县处理房屋裂缝问题。冰雨9月28日回到许昌工地上。10月份疫情封控,时不时的解封干活。直到2023年5月31日下午,突然把我辞退。应聘时商定工资1.4万/月,一年12个月工资,春节发放工资。按照这个算法,还欠我工资1.96万,被辞退后老板不想发工资给我,我问问怎样维权

无故辞退 2023-07-14 15: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向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
  • 你好,欠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们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下
  • 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采取下列办法来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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