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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培训合同,第二天不想去了有影响吗,需要赔偿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13 15: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缴费了呢,违约对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 你好,你没有享受培训服务,可以不需要赔偿。
  • 签了培训合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样的呢
  • 签了合同培训期可以走,专项培训期限内辞职的,若与用人单位有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需赔偿用人单位所花费的专项培训费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依据你们协议的约定处理

  • 签订了培训合同,如果合同有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需要赔偿。
    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里面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培训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培训条件或者提供培训机会,而劳动者承诺为单位服务一定时期的合同。其内容一般约定具体的培训内容、培训条件、服务期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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