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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强行没收学生三千元手机并销毁算不算犯法

刑事辩护 2023-07-13 10: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校规中有没有禁止学生带手机到学校?
  •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
    1、如果是老师没收后不还给学生及其家长,违法,侵害学生对于自己手机的所有权;
    2、如果是老师暂时没收然后放假归还,不违法,这是老师对于学生学习的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学校没收手机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所以手机作为学生的私人动产,其财产权利不得被随意破坏,即使是学校也不能破坏学生的财产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 法律分析:法律意义上的没收是指执法部门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违规所得或物品罚没。学校及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仅仅属于对学生手机的临时占有和管理,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收。如果学生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学校及教师有权临时“收取”学生手机,但只有临时保管和控制权,没有最终处置权。如果学校及教师在保管手机期间,造成学生手机毁损或灭失的,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直接起诉要求赔偿,但是你上学这个就比较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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