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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推着卖菜的三轮车自南向北靠右侧走到南大桥大约中段时被后面骑电动摩托车的韩某撞倒,在县医院治疗,前几日韩某非常配合大夫为我父亲医治住院的费用全部由韩某付出,当时没有报警,在住院的第六天后韩某再也没有出现过,而且还把我父亲住院时拍的CT片子等都拿走了,我给韩某打电话,韩某说“了,愿意找谁就找谁,当时也没有报警。”韩某再没不医院为我父亲出治疗费用,于是我们才想起报警,现在交警队找到韩某也为我父亲作了笔录。但事情还没有解决,我父亲被主治大夫确诊为颅脑损伤,右腿膝盖内侧副韧带损伤,住院17天(前6天治疗费用是韩某付的,后11天由我家自己付的),我父亲现已出院5天,在医院开的治疗颅脑损伤药一直在服用,右腿膝盖内侧副韧带损伤至少也要3个月可以恢复,我们应要求对方赔偿多少费用合理,都有哪些费用,何向对方理赔。(父亲今年61岁,交警部门说好像过60岁的人就没有误工费这个说法,但我父亲一直都以卖菜做小买卖为主要生活收入,一直有劳动能力,身体非常好,出事时也是推着卖菜的三轮车,这点完全可以证明。) 谢谢!希望得到您的解答!

调解 2012-05-02 11: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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