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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定金合同是否无效呢?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15 16: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否则,是不可能无效的。
  • 您好,可以详细说明合同类型进行分析
  • 法律分析:正式合同生效后定金合同失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合同一般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向对方预先签订一定数额的款项的担保合同。通常会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需要对定金进行回收,或者抵作价款。如果主合同已经被双方当事人履行,那么定金合同就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确保定金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有: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主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4、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定金条款无效情形有:
    1.合同当事人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合同是基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签订的;
    3.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你好,要根据具体合同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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