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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但还让女方支付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3-07-14 16: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女方有权看,也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处理方式:子女未成年的,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且可以另一方的的陪同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是法定的义务,父母不得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如果对方不让你看孩子的话,你是可以去当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首先就是作为妈妈去看望孩子是属于他的谈事权,这种权利是没有人可以阻止的。
    因为你们两个人离婚了,离婚以后孩子是跟他的父亲,但是你却每个月支付你的抚养费,也就是说你已经尽了你的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了,所以在这个时候你就有权利去探视他。
    但是他的爸爸却不允许你看。那么你就可以去当地的法院起诉对方,这样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严重的话你也可以把抚养权转到您的名下,这样的话孩子就可以长期的跟你生活在一起了。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对方拒绝探望子女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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