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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员工认定了工伤并进行了赔偿,公司可否向员工追偿经济损失

工伤索赔 2023-07-17 16:2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认定员工的工伤并进行了赔偿,公司一般是不能向员工追偿经济损失的。因为公司已经承担了赔偿责任,如果公司想要追偿,需要证明员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了工伤的发生。
  • 你好,除非员工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
  •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想索要什么损失
  • 员工有过错,公司按制度追究责任
  • 你好,请问是什么经济损失呢
  •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但并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享有追偿权。用人单位追偿职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以是否受到工伤伤害而区别对待。相关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单位可以依法向其追偿。如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危险程度、技术技能、设施设备、监管力度等因素,并依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的过错程度,决定应由劳动者承担的责任。
    《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下列赔偿: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去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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