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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上门女婿,现在和女方离婚,但户口一直在女方,之前我们一起建了一栋楼房,现在拆迁了,我一分钱没有,就连安置费都没有,请问这事怎么处理

其他 2023-07-17 11: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哎,你好,看到你咨询回复你一下,你这个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没签。
  • 你好,有争议,建议起诉处理。现在拆迁了,有你的份额吗?
  • 离婚时房子归一方应该这么处理: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婚后夫妻二人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折价补偿。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因为无房居住导致生活困难,那么获得房产的这一方当事人应给予其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你好,建议好好协商解决吧
  • 您好,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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