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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原歌曲被改编了,版权归谁呢

其他 2023-07-15 2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改编歌曲需要版权。一般来说,如果歌曲的版权人同意进行改编和翻译歌曲,此时不构成对他人的侵权行为。如果没有得到别人的同意,那就是侵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是行使著作权不可以侵犯到原作品的著作权。只要参考歌曲的著作权人认为这首歌已经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不管事实上有多大不同,也可以进行起诉。但是,考虑到起诉的成本,如果作品不出名,也没有产生很大的效益,即使著作权人认为侵权了,也可能放任。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 改编歌曲需要授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十八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 歌曲改编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涉嫌侵权,具体要看情况确定。如果改编的歌曲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而当事人的改编行为侵犯著作权人的改编权等著作权利,并且主观上有侵权故意的,是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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