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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林地证,在林地范围之内开了农家乐,但乡书记带人过来说不认证,叫我们签字给他们交税,我们不同意,他们星期一要带人来拆,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7-16 1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
  •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得结合当地政策处理
  • 你好,建议沟通、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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