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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夫妻的一方继承了老人的房产,公证写着由他一人继承,请问配偶有份吗?

遗产继承 2023-07-18 08: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公证继承,非公证赠与唯一,不同法律关系
  • 如果没有遗嘱确定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当然有份额
  • 遗产上有明确规定的,配偶是不能共有的

  • 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确认方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或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继承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
    (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此时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离婚时财产分割处理如下: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2、 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 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
  • 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在没有明确表示归一方的前提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则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还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或者一方所有。
    我国法律对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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