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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暑假工工资问题

讨薪 2023-07-19 14: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 法律分析:我国对于暑期工的工资标准没有法律规定,暑期工工资也不适用全省 最低工资标准 ,也没有自身标准。 暑假工的用工形式是 非全日制用工 ,因此暑假工的工资应当在确定工作之初,就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理由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暑假工与公司为工作所达成的协议实践中被视为雇佣协议,所以双方关系为雇佣关系,而在雇佣关系中,关于薪金等事宜属双方自行约定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一般来说暑假工的工资是与雇佣单位协商好的。暑假工的法律定义是暑假工的定义是年满16周岁的学生在暑假的时间去参加一些有偿工作。暑假工工资结算以雇佣单位和学生劳动者事前协商好结算金额、方式和结算日期等,依据约定的方式发放。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暑假工工资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暑假工也是有工资的,而且对于暑假工不适应试用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暑假工与用人单位双方自愿订立合同,暑假工付出劳动,用人单位理应支付相应劳务费,劳务费具体数额由双方自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你好,工资怎么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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