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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公司转新公司,新公 司合同模糊,我不想签新公司,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0 17:0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正常来说,如果没有到期的话你当然是可以选择维持合同
  • 不签的情况下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约定有赔偿那就必须要赔偿的,因为合同一签订就是具有法律效率的。公司搬迁的,劳动者不想变更工作地点的,公司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

  • 一、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新公司有赔偿吗
    1、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新公司,没有赔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由此得知,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公司辞退怎样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不愿意去视为变更合同的内容,双方协商不成可解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拿赔偿,但赔偿的范围取决于你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你放弃转签公司的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放弃受雇事宜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放弃受雇事宜,由于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劳动者负责赔偿。如果你不想去另一个公司,你应该立即通知该公司,并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你好这个是不合理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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