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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里报销,二次报销

社会保险 2023-07-20 11: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医保问题 ,咨询医保部门
  • 医保问题 ,咨询医保部门
  • 职工二次报销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中心办理。“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自行支付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上的款项。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农村居民每年支付的人均纯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属于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保险的支付范围,可以“二次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法律分析:想要享受这个“二次报销”是有条件的,就是当第一次报销之后,剩余的费用没有办法进行承担,且这笔费用超过了所在地居民上半年的人均收入,那么就可以去申请“二次报销”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职工二次报销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报销。是根据相关规定来执行的,是购买了医疗保险或者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在去医院看病治疗的时候产生高额的医疗费用,进行相关报销,而且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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