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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律师您好,我近期遇到一起事故在无交通信号灯的主道交叉路口横穿驶过,交警根据事故情况做出事故责任认定,认为我应当让行右侧直行车辆先行。我方认为我已经即将完成横穿马上的行为,并且对方行车记录仪显示 车辆碰撞位置发生在对方行车方向的右侧慢车道,也能证明我即将完成横穿马路。对此交警做出的解释是 不论我是准备驶过、正在驶过和即将驶过,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事故都是我的主要责任,请问金律师交警的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根据这种情况您有什么看法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0 14: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时,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反映; 2、也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3、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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