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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在不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地方,交警将车拖走并且不告知车主。都是车主自己到处打听找到自己的车所在停车场,那里也是交警,他们告诉车主交200元罚款,你的车就可以开走了。这种执法符合法规吗?

行政处罚 2023-07-21 20: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符合的,因为你没有按道交法停车,可能影响道路通行,交警是可以作出拖车处理排除一切隐患的
  • 如果你对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法律分析:1、与车主进行协商,让车主把车开走。2、如果影响正常经营的或者违章停车的情况下是可以报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 1、与车主进行协商,让车主把车开走。2、如果影响正常经营的或者违章停车的情况下是可以报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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