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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小孩抚养费是一次性给清了的,对方现在又问我要抚养费,问题是我已经重新组建了家,已经没有经济能力支付那个费用了,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7-22 08: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一次清给清了,但现在生活提高了,原来的不够,可以适当要求提高的。
  • 如果有约定,如果已经一次性付清,就不能再要
  • 您好,很高心为您服务,正在查看您的问题
  • 离婚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抚养费是可以改的。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追加抚养费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法律分析】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迟迟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一方可以催告对方支付抚养费,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追讨抚养费。一方想要修改协议书减少抚养费,必须提供自己工资不能支付原先费用的证据。比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或者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您好,根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就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选择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申请诉讼,要求对方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十条:
    抚养费包括必要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应主要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子女实际需要确定,也应当考虑父母实际负担能力。一方未经协商擅自支付必要费用之外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要求另一方分担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补课费、课外兴趣培养费等超出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教育费用之外的教育性支出,应根据客观教育环境、收入情况、支出数额等因素确定是否属于必要教育费。
    抚养费计算时依据的月总收入,系指税后年总实际收入按月均计算的实际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实际收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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