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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把法律文书弄丢了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7-21 2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丢失,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并要去档案室复印民事调解书,加盖法院档案室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法律分析:遗失公章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登报公示
    公章丢失需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章在公安机关是有备案,所以一旦丢失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派出所报案: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
    (4)、出示已生效的登报申明文件。
    由派出所出具公章遗失证明(报警回执)。
    2、办理新刻印章备案
    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需要带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报警回执、登报报纸原件。待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之后,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3、刻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可以选择走司法途径解决,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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