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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啊,我在夫妻存续期间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离婚了,男方欠的有信用卡等几十万的债务,银行强制执行的时候会执行这个房子吗?

其他 2023-07-22 09: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离婚判决的时候,房子在谁的名下,
  • 人民法院执行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时,首先要确认执行的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还要确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可以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债务,则在执行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共有房屋,但同时应及时通知举债方配偶。举债方配偶有权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举债方将属于举债方配偶的财产分割出来,人民法院再进行执行。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则 可以直接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夫妻共有房产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1、审查立案;
    2、通知履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离婚后房产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离婚后,判决书上,关于房产等共同财产的判决内容,双方当事人要及时依法履行。如果当事人未按要求及时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房产如果是当事人生活必须,则不能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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