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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被别人砸伤脸部,缝了20几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4 08: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什么原因砸伤的呢?可以先报警。
  • 请讲清楚具体的情况,便于针对性解答

  • 这个需要法医鉴定伤情等级,如果构成轻微伤,属于违法;如果达到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法律分析:要做伤情鉴定。不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都要进行民事赔偿,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构成伤残的,还要赔偿对方伤残赔偿金。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办提请批准逮捕手续。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用逮捕的,办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后,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能不能造成轻伤或者轻微伤又或者脑震荡。?这个需要鉴定。涉事人员需要向当地司法机关进行申请。由当地接案处理机关出具委托证明。到当地的司法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注:轻伤必须经法医部门鉴定后才能认定,轻微伤不一定要经法医部门鉴定,凭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即可认定。有时法医鉴定上写轻微伤偏重或轻伤偏重。其实轻微伤偏重实质上还是轻微伤,轻伤偏重实质还是轻伤。二者虽然多了偏重两字,但性质上根本上没有改变,轻伤偏重在量刑时可适当考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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