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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5月19日晚22点左右,在工厂宿舍楼下被人打了,报警了,颧弓骨骨折,6月27号在常州第一人民医院做的法医鉴定,到现在没有结果,下一步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3 21: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需要起诉对方民事赔偿,您说的法医鉴定只是刑事的鉴定用于判断刑事责任的。
  • 您好,建议您及时报警处理。看是否能刑事立案
  • 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就医处理,并保留现场痕迹,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固定证据,如果因此产生财产损失的,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被人打了伤情鉴定去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请法医或指定机构鉴定。
    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需要聘请公安机关以外的人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鉴定意见的告知义务 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及其处理】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人身受到伤害应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为您解决。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 积极与派出所沟通,要求出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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