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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发生的工伤事故是回到自己的家乡申报还是在事发地申报啊?

工伤索赔 2023-07-31 14:4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事故一般是在公司所在地或工厂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单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
  • 你好,发生工伤事故应该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您好,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在工作区域的工伤认定部门申请。
  • 您好,您工伤是自己走流程吗
  • 你好 在工作地的社保局申报
  • 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要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领取。除此之外,申报工伤还需要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其中包含事实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书,其中包括门住院病历的复印件、诊病历以及急诊病历、病历报告、出院记录等。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的申请当天起六十天之内做出工伤认定书,并且通知单位及职工或者其亲属。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法律分析: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认定与户口无关,并没有关于户口的规定。在发生工伤事故的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在三十天之内没有进行申请的,那么职工及其亲属本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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