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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姑姑女儿有精神病,时好时坏,经常来我家砸东西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4 2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精神病人砸坏他人财物的,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而赔偿的责任由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 来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需要。精神病人砸坏他人财物的,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而赔偿的责任由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 来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精神病人损坏他人财物,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如果精神病人有财产,从他本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的由监护人承担。造成损害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赔偿。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的,由其监护人赔偿 需要的,由其监护人赔偿 由其监护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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