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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 原同合要重签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25 17: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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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变更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在劳动合同产生法律效力之后,当事人不可以由于变更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的姓名、所在单位的名称。或者因为变更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而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 法人变更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法人变更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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