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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导致面部疤痕,怎么评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6 09: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一般都会导致他人受伤,任何身体受到侵害的主体,若是想要获得造成给事故发生的责任方支付的伤残赔偿金,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做伤残鉴定,然后在拿到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书之后,就可以要求对方按照标准支付赔偿金了。
  • 车祸受伤导致面部留疤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医疗费赔偿=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出车祸脸部受伤留疤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以认定的结果为准,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车祸留下的疤痕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确定为相关等级之后才能够知道具体的赔偿金。 留下疤痕的,可以到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够上伤残的能要求伤残赔偿金,同时也可以要求脸部的美容整形费用以消除疤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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