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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男的对我说了一下黄色的话算不算性骚扰

婚外情 2023-08-08 11: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情况属实的话,可以及时报警处理上述事宜。
  • 法律分析:可以立案,被他人文字性骚扰可以起诉,性骚扰原则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性骚扰罪的表现有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讲述个人性经历、黄色笑话等;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等部位;在工作场所布置淫秽图片等,使对方感到难堪等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的延长至10日拘留,并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 法律分析:性骚扰较轻的是违法,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就是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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