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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了解下交通知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7 0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了解以下知识:
    1、交通事故的分类,即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2、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包括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等;
    3、有关暂扣车辆、尸体处理、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的工作时限
    4、车物损失鉴定;
    5、有关复议规定;
    6、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了解以下知识:
    一、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向法院起诉。
    三、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了解以下知识:
    一、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向法院起诉。
    三、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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