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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出资购买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另一个人需写放弃财产申明,那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8 16: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婚后夫妻出资购买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另一个人若写了放弃财产申明,则属于个人财产了,不放弃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结合你的陈述,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

  • 因为婚后购买房子,基本上应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一定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就会是这个房子成为一个人的产权。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所以就会让另一方签订“放弃房产的声明”。
  •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收益、受赠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一个人的房产,为了避免纠纷,就需要另一方签订放弃这个房子产权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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