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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在京东欠款1万被起诉了,是哈尔滨道外区人民法院判决 ,但是没人告诉我,也没收到法院传票,发了一个电子版的判决书,而且强制执行了,现在没有能力还,想分期还,他们又不准,法院判决书利滚利,

债务追讨 2023-08-01 15:2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立案、开庭通知均未送达,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 你好,法院现在已经强制执行了吗?
  • 你好,建议和法院执行局联系
  • 法律分析:要具体要看法院处理到什么阶段了,一审判决前和银行协商,交银行,到法院撤诉。如果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建议交法院。被银行起诉到法院的,可以协商就有关还款事项进行认定,如果确实存在债务的,法院是需要判决还款的,如果拒不执行是需要强制执行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还款的数额大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法律分析: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法律分析:经法院调解后对方仍不还钱,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到法院查询,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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