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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车位,前任没交管理费,物业不让我停车,我如何维权,物业有权不让我进车违法吗

业主维权 2023-07-31 10:0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物业公司没有权利限制您停车。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向原房主主张权利。
  • 起诉卖家维权,要求支付拖欠的管理费,及你不能停车期间的,经济损失。
  • 起诉物业公司排除妨害,要求其放行车辆停入小区车位
  • 你好! 该行为侵害了其对车位正常管理、使用的权能
  • 这是不合法,可以据此主张相关的赔偿。
  • 你好请问你的车位为什么要前任交管理费
  • 你好 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来维权
  • 物业不让进车可视情况到当地住建局去投诉。没有车位不让进小区是不合法的,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因为小区一般都有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有,不具有销售及转让性质。但如果是开发商产权车位,业主没有购买车位,物业有权禁止业主进入小区停车。
    小区的停车位土地是属于公共的,所以所有权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只有管理的权利,对业主的车辆进行限制进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是不合理的。对业主停车收费,一般的小区要到物价局审报,物价局审批后,执行收费的是合理的。但业主说小区收费,收入应规业主所有,业主说的符合法律规定。物价局在审批时也有相应规定,原则是收费标准限定在维持运营成本知上,也就是说收费部份要先支付运营费用,如工资、设备维护费用等。利润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可以充入维修基金帐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不交物业费,物业无权不让业主车进小区。一般来说停车场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如果是公共区域改造的停车位则属于集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或业主大会协商承包管理停车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外单独的一份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有相关的管理权限,但是物权阻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不交物业费,物业无权不让业主车进小区。一般来说停车场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如果是公共区域改造的停车位则属于集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或业主大会协商承包管理停车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外单独的一份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有相关的管理权限,但是物权阻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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