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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发货少给一件东西,商家死不承认

消费者维权 2023-07-31 1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协会具有七项职能,其中之一是对消费者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 法律分析:如果卖家不发货导致了买家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可以请求赔偿;如卖家收款后超过约定时间不发货或者联系不上,但尚未造成买家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不能索赔。如果商品本身没有问题,只是自己不满意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需拿出购买证据,货物单据、支付记录等,向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如果商家不愿意退货的,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力救济。
  • 货不对板商家不承认解决办法如下:
    1、去电商平台投诉解决。在网购中,除了平台自营的商品外,其他商家基本上是依托在平台上的,那么这个时候因为商家售卖的商品质量存在,导致消费者遭受欺诈的,消费者可以积极去平台投诉该商家;
    2、找消费者协会帮忙。因为法律上规定,当商家与消费者出现纠纷时,消费者可以积极找消协投诉解决;
    3、可去法院起诉解决。如果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涉及的价值较大的,那么这个时候按照上面的途径还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消费者即需要考虑直接去法院起诉,寻求司法救济。
    假货认定标准是什么:
    1、证明货品购买的来源。留存购买发票、物流记录、购买记录等;
    2、专业鉴定。有关机构货公司的鉴定证明;
    3、留存证据。发票,商品各个角度的照片,还有与商家通过阿里旺旺沟通的聊天记录等,以备投诉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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