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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凌晨对方脸通红的开车,然后把我对象的电动车创飞了,当时他就几步远,人没受伤。报警之后早上警擦就抓到人了,验了一下确实酒驾。但是我对象的电动车是租的,这种情况我对象会获得什么赔偿吗?

酒驾醉驾 2023-08-01 1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电动车的修理费,如果无法修复,可以要求照价赔偿。
  • 可以要求修车费等费用
  • 法律分析:可以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租车的费用当事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伴随而来的就是费用的赔偿问题,如果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事车辆是租的,租车费也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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