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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对方3个多月的车被我追尾 保险已陪车修好 对方说车贬值要求陪损失费 现在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9 11: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贬值损失不受法律保护,您有权予以拒绝。
  • 可以由其诉讼,你应诉处理。
  •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对方不赔偿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车被追尾了怎么处理
    (一)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法律依据:《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五)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六)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上面介绍了车被追尾了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下面一起来看看如何避免汽车被追尾。
    如何避免汽车被追尾
    1、禁止随意变道,为了防止被追尾应该禁止随意变道。
    2、注意后车跟车距离开车时要注意和前车的跟车距离还要通过后视镜留意后车的跟车距离,观察后车是否跟车距离过近。
    3、观察前方道路由于国内许多车辆的后风挡都贴深色的膜,导致候车无法通过前车看到前方路况,做到充足的`预判,所以在开车时可以适当的靠左一点,与前车错出视线,观察前方的路况。
    4、轻点刹车当你发现候车跟车过近时可以采用阶段性轻点刹车的方式提醒后车减速,轻点刹车的意思是刹车踏板踩下一点点能让刹车灯亮即可。
    5、自己急刹需要观察候车距离在公路上行驶有时会遇到各种情况,当遇到紧急情况自己车需要急刹时,切记看下后视镜里后车的跟车距离,如果与前车还有一定距离,后车比较近往前溜一段,避免被追尾。
    6、不要被大货车跟车要到被跟车时也要选择被跟车辆,避免被大货车跟车,国内许多大货车都超载拉货,当被大货车跟车过近时,前方遇到紧急事情需要急刹时,超载的大货车很可能就刹不住车,在造成的结果就是被大货车推着顶出好几十米去,并且多N多车被前后夹击,到时三厢车就可能便车两厢了。所以开车时尽量别让大货车跟着。
    7、从后视镜内看后车的安全距离行车中需要观看后视镜里后车的跟车距离,那么怎么才能判断后车距离自己车为多远呢。
  • 法律分析: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调解,调解也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进行裁决。可以先由对方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对方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到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到第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这个要看车辆的营运性质以及相应的鉴定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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