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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去年9月份借70000元给一个朋友中间还了6100,后来他朋友用我信用卡套了2000走,就还有66000没还给我,一直口口声声的说还给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还我,这都一年了,这可咋搞

债务追讨 2023-08-02 15: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先和对方协商吧,之后再投诉或起诉
  • 这种情况的话久只能起诉还咯
  • 法律分析:朋友借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是不犯法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朋友借钱六七年了不还:
    1、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起诉追债。
    2、当事人可以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
    3、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
    4、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
    5、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1、朋友若借钱不还是可以报警处理的,警察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若仍不归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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