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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淹车不想修直接报废可以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8-15 17: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想通过诉讼解决,那么你需要申请鉴定。
  • 看水淹情况,强制报废咨询保险公司

  •       车辆因为发生了剧烈的碰撞,已经没有维修的价值了,车主想要将车辆报废,那么事故车不修可以报废吗?
          
          如果车辆已经达到无法维修的程度,车主是可以申请报废车辆的,但如果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主张车辆报废的话,车主自己申请报废汽车是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的。对于事故车,保险公司会主张以修为主,如果车辆实在无法维修了,或者是车辆的维修价值已经高于车辆本身,保险公司就会安装车辆报废的标准理赔。
          如果是他人的过失,导致车主的车辆报废了,车主可以申请交管部门出具委托书,并让有资质的部门出具车辆损失鉴定书。车主可以拿着车辆损失鉴定书,向造成自己车辆报废的车主进行索赔,如果车主没有拿到鉴定书的话,是无法向其他车主申请索赔了。
  • 法律分析:水库报废后,可以进行开发或者修缮处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库,应当予以报废:1、防洪、灌溉、供水、发电、养殖及旅游等效益基本丧失或者被其他工程替代, 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的;2、库容基本淤满,无经济有效措施恢复的;3、建库以来从未蓄水运用,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的;4、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工程严重毁坏,无恢复利用价值的;5、库区渗漏严重,功能基本丧失,加固处理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6、病险严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降等仍不能保证安全的;7、因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法律依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库,应当予以报废:
    (一)防洪、灌溉、供水、发电、养殖及旅游等效益基本丧失或者被其它工程替代,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的;
    (一)防洪、灌溉、供水、发电、养殖及旅游等效益基本丧失或者被其它工程替代,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的;
    (二)库容基本淤满,无经济有效措施恢复的;
    (二)库容基本淤满,无经济有效措施恢复的;
    (三)建库以来从未蓄水运用,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的
    (三)建库以来从未蓄水运用,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的
    (四)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工程严重毁坏,无恢复利用价值的;
    (四)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工程严重毁坏,无恢复利用价值的;
    (五)库区渗漏严重,功能基本丧失,加固处理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五)库区渗漏严重,功能基本丧失,加固处理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六)病险严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降等仍不能保证安全的;
    (六)病险严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降等仍不能保证安全的;
    (七)因其它原因需要报废的。
    (七)因其它原因需要报废的。
  • 车辆被撞后不修可以直接报废,但是需要保险公司的证明和交警队的证明。
    申请注销登记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车辆办理报废的流程如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5、车主持《变更表》、《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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