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方把父母给的嫁妆钱借给男方,打了个简单的欠条,离婚后钱可以要回吗?

债务追讨 2023-08-04 09:1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 民法典相关法律依据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相关法律依据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可以,您好,这边看到您在咨询法律问题,具体的情况方便说一下吗?
  • 看看能否先和对方沟通解决,最后再考虑起诉或投诉。
  • 确认是借贷的,自然有权按照欠条约定要求偿还款项。
  • 你好,按照你许苏的材料齐全的可以要的
  • 那要看该借款是否已经处理过,没处理的话,还是否在诉讼时效期间,能否诉讼,以及借款的用途,如何支付的等等,只要证据充分的话,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 要看帮他还钱,双方有无约定是什么行为,是借钱给他还是赠与给他.如果是借钱就可以要回,如果是赠与,是不可以要回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法律分析:肯定应该归还。因为你没有义务替她还婚前的那些债务。如果女方离婚后,不还钱,男方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女方,也可以在离婚时,分割家产时扣除和女方婚前债务相等价值的物品,如果女方分割的财产不够还债,剩下的债务男方可向女方追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