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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0年9月入职,劳动合同约定当月10号发放当月工资,截止8月3日,公司工资只发放到4月,剩下的工资什么时候发放,公司也没有明确答复,请问此情况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讨薪 2023-08-04 14:0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
  • 你好,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法律分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第1、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第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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