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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孩子出生证明丢了,当时接生医院搬迁了,接生的医生又找不到,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8-04 18: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出生证丢了,分2种情况处理。分别是:1、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到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2、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拟落户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得到出生证明的原始材料之后,就可以向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丢了,要去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补办。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第二步,拿着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诉求是什么,请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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