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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我该怎么索要赔偿

房屋租赁 2023-08-06 20:1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进行协商沟通,不成之后再投诉或提起诉讼。
  • 若租期还未满的,可以向房东主张违约赔偿。
  • 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违约金索赔
  • 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继续承租

  • 法律分析: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应该支付租房方违约金。在出租期间,如果房东需要出卖房子,应该是先提前通知租户,如果租户不愿意继续承租,可以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如果租户愿意继续租赁,则房屋新的房东也应当按照租户与之前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继续将房屋出租给租户使用,如果新房东不愿意继续出租给租户,则新房东就属于单方解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东将房屋售卖给其他人,而没有告知租户,则租户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原房东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视具体情况请求撤销原房东与新房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卖房,承租人可以得到租金的补偿。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就是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房人和原房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虽然会导致所有权从原房东手中转移到买房人手中,但因租赁合同到还未到期,现仍为承租人实际占有,买卖房屋无法对抗租赁权,不能要求无过错的第三人租客腾房交付。因此,买房人还不能使用房屋,在等到租赁期满的这段时间,只能要求原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和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作为承租人在出租人买卖房屋时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在卖方时没有征求承租人的意见,则属于侵害你的优先购买权,可以向原出租人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出租人向承租人说明卖房意愿,而承租人没有购买意愿,则出租人不需要赔偿。另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便是房东把房屋在租赁期间卖了,也不会因为房屋买卖而是你搬出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第七百二十六条:(一)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二)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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