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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以前的老宅基地老房子没了就是后来就是送点东西现在要建房被村委会告知现在是农田

土地纠纷 2023-08-04 2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宅基地若没有发给的证件以证明当事人对其具有权利的,可以向村集体提交申请进行补办。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相关事项,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批准;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后,予以颁发相应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农村老房子拆了以后,宅基地的处理方式有:1、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2、由原房屋主人继续使用。根据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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