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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卖出后原房主有居住权吗

房屋买卖 2023-08-06 22: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当设有居住权的房屋被买卖时,居住权人对该房屋仍享有居住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房子被卖前老人已向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的有居住权。老人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一、房子被卖老人是否有居住权
    1、房子被卖老人有居住权。房屋被卖后,如果房屋被卖前设立了居住权,并且在居住权期限内的,老人对房屋就享有居住权。老人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房子居住权是怎么界定的
    房屋的居住权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确定。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房子被卖出后原房主没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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