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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生育津贴可以报吗

社会保险 2023-08-06 19: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根据我国生育保险规定,只要生育保险费用正常及时缴纳,那么生育津贴就可以拿。如果未及时缴纳或者停缴生育保险费用的,就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了。我国劳动法规定,怀孕期间单位是不能解除合同的,要到休完产假才可以,所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至产假结束。
  • 可以申请报销的,只要符合要求
  • 生育津贴的明细可以查到吗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一般一个月能报下来。
    生育津贴报销查询方法:
    1、通过单位查询;
    2、在网上查询;
    3、电话查询。
    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的明细可以查到吗
    生育津贴一般一个月能报下来。
    生育津贴报销查询方法:
    1、通过单位查询;
    2、在网上查询;
    3、电话查询。
    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是根据员工应当享受的产假日期来计算发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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