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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在公共场所被人家摸了大腿报警,警察立案为猥琐,只关了他十天,如果我起诉他,他会赔偿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8 16: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是可以起诉的。被猥亵是一种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受害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你好,根据具体情节看
  • 被别人摸了报警一般的处罚是: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被人猥亵报警立案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被别人猥琐了一般是能得到赔偿的。猥亵他人会涉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可以直接报警起诉对方。立案后对方会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此受到的损害,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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