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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工地上班3天,摔下来,在医院,工头医药费拒不支付

工伤索赔 2023-08-09 18:06 人浏览
共2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种情形属于工伤,是可以进行工伤索赔的。可以先到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再去做了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如鉴定为九级伤残的赔偿金额约十几万元,具体要看你的月平均工资,要计算好相应的金额后可委托律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如协调不成可帮助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一次性就业补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项目)。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在工地上班3天,摔下来,在医院,具体情况说一下
  • 你好,拒不支付的情况下可以让律师介入进行处理
  • 你好,伤情怎么样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您 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法律程序赔偿
  • 你好,你这边目前伤势情况怎么样了呢
  • 你好,这属于工伤,可以走工伤赔付
  • 你好,可以工伤认定的这个情况z
  • 您好,摔下来后目前伤情况怎么样
  • 您好,请问您的法律问题解决了吗
  • 你好,请具体描述一下事情内容
  • 您好,请问有签订相关合同吗
  • 您好,可以走工伤认定处理的
  • 你好,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 工伤要向劳动局申报鉴定
  • 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进行强制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
    1、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
    4、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如果劳动仲裁书下达以后,老板仍拒绝支付其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 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进行强制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
    1、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
    4、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如果劳动仲裁书下达以后,老板仍拒绝支付其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你好,可以找工地承担责任的
  • 公司有没买保险或者这保险报销社保先报销在社保先报销在找老社保先报销在找老板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工伤住院老板不交住院费,劳动者可以向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进行强制工伤赔偿。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必须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要先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不合理的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 有什么可以帮助
  • 可以要求公司申报工伤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申请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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