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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些物品被城管收走了,到今天第六天了,去了四次都没给我,我要怎么拿回来

其他 2023-08-10 14: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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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城管没收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
    1、城管没收的工具,在违章者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是可以要回的。城管部门对依法实施扣押或没收的物品主要有以下4种处理方式:违章者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扣押物品归还当事人。
    2、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城管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需要明确的是,城管有权对相关建筑进行拆除,但是否可以拆除必须由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相关设计要求来进行认定,如果确实符合城市建设的需要的,则是可以进行拆除的,没有得到行政部门认定的拆除则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 被城管拿走的东西能拿回来,因为有相关规定,城管没收的工具,在违章者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是可以要回的。
    城管部门对依法实施扣押或没收的物品主要有以下5种处理方式:
    1、违章者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扣押物品归还当事人;
    2、扣押后决定没收的蔬果、食品等,在当天运送给社会福利部门,由福利部门开具接收证明;
    3、暂扣的横幅、纸箱等不便保存、无经济价值的物品,则当场销毁;
    4、依法决定没收的物品,拍卖或者回收;
    5、当事人未接受处理的扣押物品,由当地城管部门向市财政局申请处理,在上级财政部门核准同意后,请物价部部门进行估价,有拍卖价值的进行公开拍卖,无拍卖价值的经粉碎破坏后交废品回收公司回收,所得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 城管收缴的东西处理方法如下:
    1、没收的东西七日内必须保存完好,(易坏物品为1-3天),七天之内,物主可以到当地城管办公地点(一般为街道办公室综合执法科)接受处理,再接受教育或者罚款后可以领回物品。
    2、罚款上缴国库,有正规国家发票。七日后(也有十日的)物主未处理,暂扣物品,食物一类东西送敬老院,其余送垃圾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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